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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威发布:国务院对“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”进行新部署

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,要求加快老旧小区改造;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,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,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、更舒心、更美好。

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决策部署,在今年重点做好以下5项有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:


  一是抓紧摸清当地城镇老旧小区的类型、居民改造愿望等需求,在此基础上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标准和对象范围。


  二是按照“业主主体、社区主导、政府引领、各方支持”的原则,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开展“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”活动,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协调,动员群众广泛参与,保证改造工作顺利推进、确保改造取得预期效果。


  三是积极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,包括探索金融以可持续方式加大支持力度,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。


  四是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,顺应群众意愿,积极发展社区养老、托幼、医疗、助餐、保洁等服务。


  五是推动建立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。

 

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生工程。城镇老旧小区一般建造时间较长,市政配套设施老化,公共服务缺项等问题比较突出。这些小区由于原来设计标准比较低,再加上维护、养护不到位,所以在改造过程中要特别关注以下问题:


  第一,保基本的配套设施。比如老旧小区里和居民生活直接关系的水、电、气、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完善等。今年我们还指导各地开展垃圾分类,我们也把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套作为保基本的内容。北方地区可能还要对供暖设施进行修缮。此外,把装电梯也放在保基本里面,但是不强制,居民如果都同意,可以支持加装。这些是老旧小区改造的基本内容。


  第二,提升类的基础设施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,居民的诉求也会再高一点,在保基本的基础上,回应群众关切,鼓励在改造中建设一些提升类的基础设施。包括公共活动场地,有条件的地方配建停车场、活动室、物业用房等,这些是在保基本以后进一步提升的内容。


  第三,完善公共服务类的内容。在这两前者的基础上,现在有一个概念叫建设“完整社区”,就需要改善居住条件,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环境,这里最关键的就是完善公共服务,包括完善社区的养老、抚幼、文化室、医疗、助餐、家政、快递、便民、便利店等设施,这些设施后面都带着公共服务,有些是非公益化或半公益化、市场化的。


对于老旧小区的改造不能只把它聚焦到楼房,在很多城市的很多老旧小区是有楼房和平房的历史街区。在没有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之前,各地这么多年都在做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、修缮,以“一水一电一消防”为重点来改造提升历史街区,包括提升整个古城基础设施的水平。今后,符合条件的历史街区的维修、维护、改造工作,可以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。在历史街区的改造过程中有几个需要特别关注的方面:


  第一,历史信息比较多。一定要注意在改造过程中,做到应保尽保。过去我们的一个教训,因为动员群众不方便,房子老旧得又很厉害,所以一说改造就是一拆了之、大拆大建,这种改造方式在今后要避免。今后在改造过程中,一定要尽可能多地把这些历史街区的历史信息保留下来。


  第二,注重风貌的协调。有些历史街区要改造提升,在这个过程中,局部的、小范围的改造力度可能还比较大,对这些一定要做到风貌协调,能够把尽可能多的历史信息留下来,这要作为一项改造设计的基本要求。


  第三,希望能够以合理利用来促进保护。很多地方历史街区的房屋处于两种状态,一个是过度使用,长期得不到维护,本来一个院子应该几户人家来住,但是往往居住十几户、几十户。对这种情况,很多地方有很多好经验,首先鼓励大家往外迁,但是不强制,外迁条件要优于继续居住在里面的条件,这样会降低一些居住的密度,使历史建筑能够更好地保护和合理使用。



消息援引自新华社国务院办公厅新闻发布会实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