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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新建住宅小区新标准

《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(试行)》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,适用于郑州城镇规划区域内(含新郑新密)的住宅类建设。此新编规划是积极落实新版国标的宜居理念,按照郑州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做出的调整。在2018修订版的基础上,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了郑州城镇规划局内住宅建设的相关标准,包含棚户区老城区住宅改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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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规定,居住区将按照居民在合理步行距离内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,形成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、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和居住街坊四个等级,相互不包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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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控制住宅用地指标,增加人均绿地面积,明确住宅建筑平均层数为19~26层,住宅用地容积率2.7~2.9,不得超过2.9。建筑密度最大值20%,绿地率最小值35%,住宅建筑高度控制最大值80米。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指标由1.5平方米/人增加到了4.5平方米/人,总体上比原国标《居住区规范》提高3平方米/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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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碎片式开发,一栋楼一个小区的现象,新规指出“中心城区拆迁区域面积10亩以下的地块,原则上不再进行出让开发建设,可用于公园绿地、市政公用设施或体育设施建设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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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家门口”的健身场地也将纳入规划。居住街坊要求配建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170~450㎡;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建小型多功能球类场地770~1310㎡和室外综合健身场地150~750㎡;10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建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1310~2460㎡;15分钟生活圈配建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3150~5620㎡,实现球类场地和广场舞场地的分开配建。


在周边设施方面,规定城镇幼儿园不宜少于6班,最大规模不宜超过12班。0.3~0.6万人的配建6班幼儿园;0.6~0.9万人的配建9班幼儿园;0.9~1.2万人的配建12班幼儿园。将原《技术规定》中0.5万人配建一处6班幼儿园,调整为0.3万人配建一处6班幼儿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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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技术规定》修改和细化了道路红线宽度、路网密度、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等控制要求,增加了人行、非机动的路权面积,提出“大型公共建筑和大、中运量城市公共交通站点800m范围内,人行道最小通行宽度不应低于4.0m。规定中心城区内道路系统的密度不宜小于8km/每平方千米,街区尺度(按照街区尺度确定支路网密度,街区尺度越小路网越密)不宜超过200m。


按照新规,居民的绿地面积、人均公共绿地、幼儿园配建、家门口的健身场地等指标都有显著提升,未来郑州将更宜居。